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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奖举报的通告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溆浦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 编辑:邓佳蕊 2022-05-29 09: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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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4. 29长沙市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惨痛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溆浦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经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设立有奖举报。现通报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一)有下列重大安全隐患且存在“危房住人、人住危房”的情形。房屋有明显倾斜,墙体出现明显裂缝、墙与墙之间出现明显分离,承重构件混凝土保护层大面积剥落,木梁、木柱等木构件发生明显倾斜变形,出现大面积腐朽、虫蛀等;

(二)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并用于经营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拆改房屋基础、柱、梁、板、墙等承重结构),违法改扩建(增设夹层、墙改梁、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等;

(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奖励办法

举报事项为当地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尚未发现,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溆浦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溆政办发〔2016〕78号)相关规定,每起奖励1000元。

三、 举报方式(实名举报)

全县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举报热线:0745-3224108。

四、 保密规定

受理部门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随意向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五、 其他事项

(一)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多人多次举报同一问题或者多人多次举报同一建筑不同问题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三)举报人应当详细说清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位置和情形,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溆浦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

2022年5月21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溆浦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

编辑:邓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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