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工作人员与交警大队办理移交手续
红网溆浦讯(通讯员 袁洁)“喂,溆浦法院执行局,我们发现一辆法院要求协助查封的车辆,请马上来办理移交手续。”近日,县法院依法将张某某名下查封的大众牌轿车成功扣押,这是该院接到交警部门协助扣押的第5辆机动车。
7月29日13点20分,县交警大队发现张某某名下查封的车辆出现在溆浦县鹿鸣小学附近,县法院执行干警知悉后立即前往现场实施扣押。8月5日,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借款还清,该案执行完毕。
当事人主动来法院还钱
截至2020年7月31日,县法院依托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签订的《关于建立信息共享及被执行人机动车查控协作机制的协议》,在交警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共计录入19台被执行人车辆的车牌号,在公安、交警协助下扣押涉案车辆4台,协助外地法院扣押涉案车辆1台,执结案件2件。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让“老赖“的车辆无处遁形。
来源:溆浦县人民法院
作者:袁 洁
编辑:贺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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