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思慧)9月1日,我县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正式启动,缴费时间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据悉,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与2015年度缴费标准相比,有部分调整。在校学生、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缴费标准由20元每人/年提高至60元每人/年。十六周岁以上的非从业公民(不含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仍为140元每人/年。
全县城镇居民新参保对象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主及本人原件及复印件至所在的乡镇劳动保障站办理参保缴费。续保人员携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及身份证至所在的乡镇劳动保障站办理参保缴费。户口不在本县要求新参保或续保的人员必须提供户籍地未参保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两类人员在规定缴费期限内到所在乡镇劳动保障站登记办理参保、续保手续,个人不需缴费。一类是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需要提供“怀化溆浦民政网”打印《溆浦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户基本情况(低保证)》,由劳动保障站核实并加盖公章。另一类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需要提供残联核发的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县医保局提醒,由于在规定的参保期外不再办理参保、续保手续,请广大居民朋友及时办理参保、续保缴费,以免影响2016年的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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