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各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县防指研究决定:自 7 月 1 日 14 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至Ⅱ级。
请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各单位按照Ⅱ级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迅速落实相关具体工作措施,坚持流域性洪水防御和山洪地质灾害防范两线作战,突出抓好涉水工程、险工险段、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隐患点、城镇防涝等重点盯防目标,按照“四个一律”、“六条硬措施”立即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溆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 年 7 月 1 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溆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邓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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