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融媒讯(通讯员 张丽蓉)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溆浦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1000公里,对一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异地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据悉,2018—2019年期间,被告舒某多次在原告李某球处购买成品、半成品门窗用于销售。2019年11月4日,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75857元,双方签署协议约定由被告舒某按期归还本金及利息,签署协议后舒某未能按期履约,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由被告舒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球货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舒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溆浦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舒某采取网上冻结、扣押、查封、限制高消费等多种措施,但是舒某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遂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舒某目前身处浙江省永康市,溆浦执行干警闻讯出动,迅速调配力量前往当地,驱车千里到达后立即对舒某实施抓捕,并将其带回永康法院询问情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舒某仍拒不履行,遂依法对舒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并送交永康市拘留所拘留。
今年以来,溆浦法院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罚款等手段,全面压缩“老赖”活动空间,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溆浦法院将持续优化对执行强制措施的管理,大力推动执行案件提速、提质、增能、增效,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情用力写好每一份司法为民答卷。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丽蓉
编辑:邓佳蕊
本文为溆浦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