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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及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溆浦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肖孝礼 2022-03-11 23: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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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接市医疗保障局通知,根据《怀化市关于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为保障参保人的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医保新系统上线后因数据切割和传输功能不完善,现设置职工医保参保过渡期(2022年12月31日前)。过渡期内参保人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超过90天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暂停欠缴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2023年1月1日起,欠缴超过30天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暂停欠缴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及时缴纳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费。2022年3月31日为2022年度大病互助费缴纳截止日期,请还未缴纳的参保人(含退休职工)尽快缴纳2022年度职工大病互助医疗费(缴纳标准为120元/人/年),超过截止日期将不能补缴当年费用,且无法正常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三、参保缴费方式。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湘税社保APP、各银行网点、税务大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互助医疗费。

四、请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各参保单位接到此通知后,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确保干部职工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溆浦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8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溆浦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肖孝礼

本文链接:https://www.xpnews.net/content/2022/03/11/11000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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