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溆浦融媒讯(记者 龙欢)1月3日,县住保中心、县征收办组织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听证会》(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听证会。
据了解,我县原《实施办法》于2020年10月16日试行,有效期2年已满。为规范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被征收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县房屋征收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6轮意见征求,最终形成了新《实施办法》,新《实施办法》分为总则、征收决定、补偿、附则4章,共53条。
听证会上,县住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溆浦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内容,听证代表们认真研读了《实施办法》,并逐一发言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和建议,对各代表提出的问题听证员进行了答疑。
本次听证会旨在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标准,实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为我县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龙欢
编辑:米娜
本文为溆浦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