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23日讯(通讯员 伍希博)今年以来,溆浦县森林公安局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行动。9月22日,专项行动再添新战果,该局依法行政拘留2名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人。
执行行政拘留
9月22日,县森林公安局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在联合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溆浦县某建材公司管理责任人向某和实际操作人舒某在明知环保设备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继续让产线运转,导致破碎制粉车间内粉尘通过旁路直排到空气中,污染了大气环境。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污染物,已构成行政违法。向某和舒某到案后,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日,该局依法对向某和舒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立即消除违法行为。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关键屏障,企业必须履行治污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严禁擅自停用或闲置,违规排放污染物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伍希博
编辑: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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