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部分车辆违停且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罚款,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对湘NTX553等27辆车主在六个月内未履行法律义务,我局已移交溆浦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在此呼吁,各位车主请关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指尖办事,服务大厅,城管违停处理”进行查询,在公告发布之后立即自行缴纳,将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特此通告
附车辆名单:
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5日
强制执行车辆名单
湘NTX553 湘NB368Y湘N5EU55湘NWM328湘NC511L
湘N5M425 湘N8Y366湘NZT933湘NGY579 浙G7HE08
湘A85UR0 湘KTC081湘NE508B湘N5BE99湘NRX727
湘NDA087湘N5219G 浙AQ01R5沪C12126苏JM594P
粤BT673X浙C93EK9苏A3T152粤AD83662粤ST0F33
浙G32NU2鲁GU5Q56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邓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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