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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批25辆小车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告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邓佳蕊 2024-10-28 09:05:03

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部分车辆违停且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罚款,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对湘NF123P等25辆车主在六个月内未履行法律义务,我局已移交溆浦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在此呼吁,各位车主请关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指尖办事,服务大厅,城管违停处理”进行查询,在公告发布之后立即自行缴纳,将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特此通告

附车辆名单:

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28日

强制执行车辆名单

湘NF123P 湘N5LP96

浙G07XX0 湘N5BS28

浙G02G65 湘NRR576

湘N58441 湘NG9368

湘NGW722 湘NC086A

湘A3JX25 湘NMT081

浙C6C3E3 湘NWC998

湘NDT561 湘N1W998

湘NF5361 湘N8H886

湘A1DN17 湘NFC108

湘NVH373 湘NCC102

湘N2207J 湘N5BE99

湘NGK921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邓佳蕊

本文链接:https://www.xpnews.net/content/646854/62/14398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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