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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溆浦县快速查处一起涉水环境污染信访举报件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谌利民 编辑:米娜 2024-03-25 1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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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融媒讯(通讯员 谌利民 贺显洋)近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信访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信访问题线索,反映葛竹坪镇河水被污染,呈乳白色,并提供有现场视频资料。溆浦分局信访人员第一时间向局领导和所在乡镇分管领导报告群众举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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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勘察现场

接到情况报告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秉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立即与葛竹坪镇政府主要领导取得联系,随后与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并会同葛竹坪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沿河索源排查,最终锁定污染源头为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采矿区切割废水收集池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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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现场采样

抵达现场后,溆浦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了现场勘察、拍照取证,对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查清造成污水外溢的原因为:当天凌晨矿区突降暴雨,导致大量矿区地面冲刷废水汇入废水收集池,超出收集池容积外溢,现场管理人员没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既没有封堵溢流口,也没有将溢流的污水引入事故应急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加高加固废水收集池,完善矿区截排洪设施和事故应急池;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对下游水体进行了采样监测,掌握水质污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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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污水收集池

截至目前,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已经按照整改要求加高加固了采矿区废水收集池、完善了截排洪设施、雨污分流设施及事故应急池,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溆浦分局已经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予以罚款。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谌利民

编辑: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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