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丽花同志辞去
溆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
决 定
(2024年6月24日溆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溆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丽花因工作异动,已书面提出辞去溆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丽花辞去溆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刘丽花的溆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文化科学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邓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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