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溆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关于十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主及时履行义务的公告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宋萍 2023-12-14 11:32:39
时刻新闻
—分享—

以下车辆(见附件附件.xlsx)在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因交通违法被电子抓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以下车主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且交通违法行为达十次以上,现对该批车辆进行公告。

请以下车辆车主在公告期30日内及时来我大队(交管中心)处罚中心(地址:溆浦县卢峰镇梁家坡加油站旁)接受处理或登录交管12123APP进行处理,如有异议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对经公告后仍未处理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溆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宋萍

本文链接:https://www.xpnews.net/content/646756/58/1335367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溆浦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