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招募!普法筑梦 你我同行 溆浦县籍大学生,寒暑假返乡社会实践 来为家乡法治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吧!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邓佳蕊 2023-02-21 16:25:26
时刻新闻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创新开展“送法下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普法办〔2022〕1号)、市司法局《关于推动优秀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司法所普法专责副所长的通知》(怀司发[2023]2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大学生普法生力军作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和乡村振兴,经溆浦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招募一批优秀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兼任溆浦县乡镇司法所普法专责副所长。

一、工作目标

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鼓励引导在校大学生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为期1年的兼职锻炼,帮助大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基层、增强责任、锻炼才干,为溆浦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培养一支综合素质较高、基层经验丰富、善于服务群众的法治青年人才队伍。

二、选拔计划

1、全县共选拔25名大学生兼职乡镇司法所普法专责副所长,男女不限。兼职司法所普法专责副所长需服从乡镇司法所的安排,通过兼职方式开展工作。

2、兼职时间为1年:2023年5月-2024年5月。

三、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户籍地、家庭常住地在溆浦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工作有激情,吃苦耐劳,服从兼任单位管理;

5、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合从事该岗位的疾病;

6、法律专业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内容

1.围绕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开展“我为家乡做件事”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充分感受家乡变化,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2.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重点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预防电信诈骗、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毒品预防、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和妇女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援助、长江保护、环境保护、消防安全、森林防火、民族宗教、防邪反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

3.协助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

2、报名方式。填写《乡镇(街道)司法所兼职普法专责副所长人选报名表》(附件),并将《报名表》扫描件、个人在校证明(学生证或一卡通照片等)、身份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一并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1019890695@qq.com,文件标题需统一格式:姓名+学校+拟报乡镇,联系电话:0745-3226367、17774560007,联系人:张维。

3、资格审查。申报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公示与录用

1、确定拟录用人员。溆浦县司法局结合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的要求全面了解申报对象,根据岗位设置和兼职单位需求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拔,视情况进行线上面试。

2、公示。拟录用人员、岗位分配等相关信息将在溆浦红网等平台发布并公示5个工作日。

3、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司法局将正式通知入选人员到兼职单位报到,并统一颁发任命聘书。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到岗开展工作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工作要求

1、工作纪律。兼职司法所副所长在工作期间要服从兼职单位管理,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2、工作保障。县司法局为兼职司法所副所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兼职不与行政级别、薪资待遇挂钩,兼职人员不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兼职单位实报实销。兼职单位要积极为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基本保障。

3.工作考核。兼职工作期满后,县司法局将公布考核结果,并出具工作实践证明。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鼓励。

乡镇(街道)司法所兼职普法专责副所长人选报名表.xls

溆浦县司法局

2023年2月21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邓佳蕊

本文链接:https://www.xpnews.net/content/646746/65/1234742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溆浦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