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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卢峰镇城区一年级新生、二至九年级插班生学位申请指南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宋萍 2023-08-07 10: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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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卢峰镇城区一年级新生、二至九年级插班生学位申请指南

(请家长仔细阅读至全文结束)

■网上申请学位: 8月17日—8月22日

■交验申请材料: 8月17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公布新生名单: 8月29日

一、学位申请基本条件

(一)一年级新生:

在城区实际居住、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即可网上申请学位。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卢峰镇城区(含11个社区和长乐、桔花园、张家桥等3个城中村)户籍(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户籍迁入卢峰镇城区),或在卢峰镇城区有合法房产。

2.享受优待政策人员子女:驻溆官兵子女、来溆投资客商子女、企业高管子女、转业已安置在城区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子女,在城区实际居住。

3.非卢峰镇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一年)。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1.2023年上学期一完小、警予教育集团(含西、北校区)、三完小、屈原学校、长乐小学、桔花园小学、鹿鸣学校、芙蓉学校、雅堂芙蓉学校、圣达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与一年级招生对象相同条件(年龄除外)的非城区毕业的小学生。

(三)其他年级进城转学

具有与一年级招生对象相同条件(年龄除外)的非卢峰镇城区二至九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二、报名材料准备

根据《2023年秋季卢峰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卢峰镇一年级新生招生和二至九年级进城插班采取“划片就近、计划招生、免试入学、学位申请、分类排序、合理调剂、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公民办同步”的方法,根据适龄少儿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必须城区居住”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照“有户有房(含享受优待政策人员)”“有户无房”“无户有房”“经商务工”的生源顺序并核实相关入学材料后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数(详见溆浦县政府网站、学校门口公告,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为止。

(一)卢峰镇户籍的适龄少儿(按证明材料中的家庭住址申请所在学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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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卢峰镇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儿(按证明材料中的家庭住址申请所在学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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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享受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等同于“有户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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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网上申报学位(8月17日—8月22日)。

网上申请提交后,不得更改申报学校,请家长慎重选择申报学校。

⑴8月17日8:00— 8月22日17:00开放一年级新生、二至九年级插班生学位申请平台。适龄少儿家长可自行登陆溆浦城区招生网站(http://hyybgx.com/xupujyj)“2023年溆浦县城区一年级在线申请”栏目、“2023年溆浦县城区二至九年级插班在线申请”栏目,先注册后进行网络学位申报(城区小学毕业申报七年级学位不需要在网上申报,由县教育局根据毕业学校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统一调配安排学位)。

⑵在该时间段内申请顺序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繁忙,影响顺利报名。

⑶适龄少儿网上申请学位时,填写的户籍所在地务必是适龄少儿本人和父母的户籍所在地。须按家庭住址证明材料中的居住地址申报所对应学校。对未按规定申报所对应的学校,报名系统将不予排序,只能由教育局调剂学位。

⑷父母离异的适龄少儿,申请学位以少儿第一监护人(法院判给谁,谁就是第一监护人;离婚协议由谁抚养,谁就是第一监护人)房产信息作为家庭住址申请对应学校。

⑸各项报名信息将会送往相关部门审验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家长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并在系统的提示和说明下,如实、准确、全面地填报申请者的相关信息。

⑹没有网上申报条件或能力的,请在8月17日-8月22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供学校初验)及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在一完小、警予学校、警予学校西校区、警予学校北校区、三完小、长乐小学、屈原学校、桔花园小学、鹿鸣学校、圣达学校、芙蓉学校、卢峰镇中学、雅堂芙蓉学校所设立的学位申请服务台,由学校安排专人帮助家长进行网络申报,同时接受材料初验。

⑺8月22日17:00为申报学位结束时间,符合在卢峰镇城区就读的适龄少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教育局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

2.初验报名资格(8月17日—8月23日)

⑴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家长在8月17日至8月23日带户口簿、房产证明、居住证明、经商证明、务工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申报学校进行验证初审,报名材料原件供学校初验,复印件交学校存档;享受优待政策人员,由家长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基教股验初审。

⑵核查完后现场打印申请者的《溆浦县卢峰镇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或《溆浦县卢峰镇2023年秋季二至九年级插班生申请表》(家长无需提前打印),由家长和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

⑶入学材料不齐全或条件不符的,审核人在《溆浦县卢峰镇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或《溆浦县卢峰镇2023年秋季二至九年级插班生申请表》上注明,如家长可以补办相关材料,可于8月23日上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予受理。

3.资料审核(8月24日—8月27日)

县教育局将户籍信息、房产信息、劳务用工备案花名册信息、营业执照信息等分别送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核实;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教师对申请者的居住、经商、务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4.统一调配学位(8月28日)

由县教育局根据我县2023年秋季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按照划片就近入学原则进行调配,最后确定录取名单。

5.公布名单(8月29日)

在城区各小学、初中公布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录取名单,网上申请学位的还可以在报名网站上查询录取结果。二至九年级转学,待开学后,视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一调剂安排。

6.受理申诉(8月30日)

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向申报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及时进行解答、处置。

7.报到注册( 8月31日)

小学、初中入学报到注册,一年级报到时还必须提供适龄少儿预防接种证明(由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提供)。

四、重要提示

1.实行免试入学。一年级新生招生、二至九年级插班不组织任何考试,城区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不以小学六年级测试成绩为录取依据;一年级不与原就读的幼儿园挂钩。

2.坚持合理调剂。符合A、B、C、D四类申请条件的适龄少儿,若该学区学位已满,则由县教育局按照居住相对就近原则,在城区、城郊统一调配;对于不符合A、B、C、D四类申请条件的适龄少儿,经核查确认实际在城区居住的,在申诉期后,视城区公办学位空余情况,按照居住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安排。因城区公办学位不足不能安排入学的,可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或回原籍或原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读。

3.严格房产鉴别。合法房产是指在县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登记备案、资料可查的房产;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单位改制或房改期间未办理房产证的,可由单位复印产权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作为房产依据;城区内拆迁户确系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需提供县自然资源局拆迁办备案的拆迁协议且将入住区域的证明,以安置地确定就读学校;小产权房需提供一年以上水电开户凭证及近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再经社区人员、教师现场核实;持有《购房合同》,但尚未交付使用的,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地学校就读,待正式入住后,区域内学校若有空余学位,可于来期按转学要求办理转学。

4.真实提供材料。适龄少儿接受义务教育是应有的合法权益,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样有义务提供适龄少儿的合法、有效、真实的入学证明材料。请各位家长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以便申请适合的学校学位。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和不在规定时间提交初验材料的;②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③擅自选择学校跨学区申请的(网上申请提交后,不得更改申报学校,请家长慎重选择申报学校);④不在规定时间内购房或迁户口的;⑤经商、务工不满一年的。

6.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在城区申请学位就读:适龄少儿及父母户籍迁入卢峰镇城区,但不在卢峰镇城区实际居住的,不能申请卢峰镇相应学区就读,请回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学位;非卢峰镇户籍且不在城区就业,仅租房陪读的人员子弟,请回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学位。

7.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者责任自负。凡随便委托别人代办取证、申报学位、交验材料的,或办理虚假证明材料的,导致影响孩子学位申请和就读学校的,责任自负;凡已经实际就读一年级并注册学籍的又重新申报一年级的,不在城区安排学位就读,由此产生学籍不能正常使用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45-3331366 监督电话:0745-333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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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峰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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