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规范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米娜 2022-11-14 16:59:34
时刻新闻
—分享—

各乡镇、各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们:

扫“场所码”是落实精准防控、“动态清零”的重要技术手段,可以加快流调溯源和加强疫情监测。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规范使用要求通告如下:

一、党员干部带头扫。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扫码,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参与扫码,做到出入各类场所“扫码亮码、绿码通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落实扫场所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公民个人自觉扫。广大市民进入商场超市、医疗机构(药店、诊所)、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居民小区、理发店、银行、加油加气站、物流快递(托运)、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飞机、高铁、火车、大巴、公交车、的士、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自觉配合扫“场所码”。对不扫场所码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公共场所必须扫。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要主动申领、张贴“场所码”,严格督促进入人员扫码,对未扫码亮码者可以禁止其入内或乘坐。对多次提醒仍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经营主体,对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公共场所,相关行业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小区入口盯着扫。各乡镇、社区(村)要按照“网格化+包保”机制,干部分片分区督促辖区单位、居民小区严格落实人员进出单位和小区扫码亮码、戴口罩再通行,做到“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

五、执法单位监督扫。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设尽设、应扫尽扫。对拒不执行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码”上行动,“码”上落实,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

中共溆浦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米娜

本文链接:https://www.xpnews.net/content/646655/58/12045195.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溆浦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