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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溆浦县卢峰镇城区常态化疫情防控 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夏帆 2022-09-10 15: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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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全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及时排查疫情潜在风险,根据《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近期做好全省城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湘肺炎防指医发〔2022〕26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溆浦县卢峰镇城区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检测对象

卢峰镇城区工作、学习、生活的所有常住、暂住人员(约15万人)。

三、检测频次

每周一轮,预计在9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五轮免费核酸检测。(第一轮:9月12日;第二轮:9月17日;第三轮:9月24日;第四轮:10月1日;第五轮:10月8日。)

四、检测费用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卢峰镇城区设置的所有常态化下区域核酸采样点以提供混检服务为主,实施免费采样检测。

五、采样点设置

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的原则和实战要求,卢峰镇城区人口分布情况和人均每天核酸采样量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布设采样点86个。

1.在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济民医院、城南医院设置固定采样点4个,4家医院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医院实际设置相应数量采样台,落实绿码、黄码人员分台分类采样。

2.在重点区域和人群集聚地的机关、大型商场、超市、学校附近公共场所设置便民采样点82个,各设采样台至少1个。

3.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济民医院、城南医院院内采样点设置由医疗机构负责,其他82个采样点由卢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设置。

六、相关要求

1.请全体居民按照所在社区、网格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不漏一人”。对7天内未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实施健康码弹窗提醒,劝导其进行核酸检测后再进入主城区的人群聚集场所,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养老服务机构、博物馆、餐饮单位、民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药店、景区景点、剧场、影院、建筑工地、交通场站、冷链食品和物流快递生产加工及运输场所,劝导其不乘坐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各类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场所码扫码管理,严格查验进入人员的核酸检测情况,加强对7天内无核酸检测记录人员的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并寻衅滋事者,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所有采样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携带智能手机、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或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采样过程中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采样结束后洗手消毒。同时,采样时禁止吐痰等行为,规避病毒传播风险。

3.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结果可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查询。

4.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以及因病因残等行动不便人员,由所在社区、网格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采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至少要在接种后48小时,方可参加核酸检测。

开展每周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朋友理解、支持和配合并主动参与、主动检测,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中共溆浦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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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夏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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