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现场
溆浦融媒讯(作者 杨明珍)近日,溆浦县森林公安局联合溆浦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县打击非法捕捞第四轮集中销毁行动,对今年以来查获的涉案禁用渔具进行了集中焚烧、电鱼设备进行了碾压销毁、涉案渔船进行了拆解销毁。
第四轮违禁渔具的公开集中销毁,不仅传达了溆浦县森林公安局打击非法捕捞、维护全县水生态环境安全的决心,也有效的震慑了违法犯罪人员,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全县第四轮涉案禁用渔具集中销毁行动的开展,旨在进一步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效,营造爱河护河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以来,我局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生态三湘”200天专项行动为抓手,已立破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移送起诉29人,收缴各类违规渔具200余具。”县森林公安局低庄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肖溪说道。
据悉,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实施的第3个年头,溆浦县森林公安局坚持严格执法、久久为功,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生态三湘”200天专项行动为抓手,与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组成的联合巡河执法队,分白班组和夜班组,全天候对全县天然水域进行巡查,全面整治非法垂钓,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同时,还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智慧渔政视频监控摄像头,实现智能研判预警、视频联动取证、快速追踪处置,构建起空地立体化的监管体系。
溆浦县地处沅水中游、雪峰山脉中段,县域内分布大小河流368条,总长2194公里,沅水溆浦段及溆水河银珍电站大坝至犁头咀段,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动物20余种。下一步,溆浦县森林公安局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联动机制、加大巡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非法捕捞等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全县水生态环境安全。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野生鱼,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守护好溆水母亲河。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明珍
编辑:夏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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