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现场
溆浦融媒讯(通讯员 陈辉 王泓靖)8月14日23时50分许,溆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民警在卢峰镇警予西路执行路面查缉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SUV时停时走十分可疑。随即,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车窗打开时,一股浓烈的“酒味”差点让民警“沉醉其中”,呼气式酒精检测更是“红光直冒”。
经查,驾驶人姓贺,今年45岁,溆浦县人,持C1驾驶证,其血液内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26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了解,当晚贺某同妻子吵架后喝了不少酒,事后又想起妻子还没吃饭,打算给妻子送点吃的以表歉意,认为已经是深夜了交警已经下班,便心存侥幸开着才买的新车去找妻子赔罪,结果才出门没多远,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可谓是,新车出门去“赔罪”,结果被查真“有罪”!
目前,贺某已被刑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辉 王泓靖
编辑: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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