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现场
溆浦融媒讯(通讯员 龚楚楚 张丽蓉)为保护生态环境,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构建沅水溆浦段流域司法保护屏障,近日,溆浦县人民法院开展非法捕捞违法人员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督促非法捕捞案被告张某生等二人,在溆水四都河双井镇兰花村河段将自费购买的鱼苗1万九千尾增殖放流,以实际行动进行生态补偿。
网络配图
今年1月5日凌晨,被告人张某生邀集舒某贵等4人,在非法捕捞的水域溆水四都河双井镇兰花村河段“河坪坝”,使用禁止使用的捕鱼工具三层刺网,非法捕获青尾鲴、黄尾鲴、鲫鱼、鲤鱼等非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49尾28.75千克。因被告张某生等人的行为破坏了渔业生态资源,危害了涉案水域的生态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应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
下一步,溆浦法院将继续坚持系统保护思维,秉持“谁破坏、谁修复”修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智慧,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之间的链接机制,积极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守护生态环境构筑坚强有力的司法屏障。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龚楚楚 张丽蓉
编辑:米娜
本文为溆浦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xpnews.net/content/2022/06/02/11341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