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
溆浦融媒讯(通讯员 陈辉 王泓靖)10月25日,溆浦县公安局交管中心民警在夜查行动中查获1名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的酒驾司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驾驶人被记满12分后驾驶证被注销。
当晚9时许,执勤交警在卢峰镇杨家仁路段开展夜查行动,发现一辆轿车突然靠边停车,欲掉头,形迹十分可疑,民警果断上前截停该车,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浓烈的酒味。随即,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对该驾驶人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4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驾驶人吴某是在县城同朋友聚餐喝酒后,抱侥幸心理驾车返回低庄,结果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吴某初次领证日期为2021年8月11日,目前尚处于实习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将对吴某处以15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实习期内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刚到手的驾驶证两个半月就“失效了”。
县交管中心民警温馨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辉 王泓靖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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