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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云见日破迷案 抽丝剥茧现真凶——溆浦“11.17”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侦破纪实

来源:红网溆浦站 作者:肖时高 编辑:网站值班 2014-12-05 15:27:12

    11月17日,是溆浦县水隘乡黄溪湾村村民朱泽胜、孙春莲两口子的噩梦日。平时以乡镇赶集日摆摊贩卖水果为生的他们,当天凌晨从家里驾驶三轮摩托车赶往40公里以外的县城进了一批水果,返回时还是漆黑的天。约4时50分许,途经观音阁镇栎林村上坡路段时,被一辆没有灯光的桑塔纳小车迎面撞来,丈夫朱泽胜当场死亡,妻子孙春莲双腿被撞断抛离身体,人也失去知觉。新进的水果沾染血迹铺了满满一地,场面惨不忍睹。

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一辆过路货车司机见到这一情况后,马上联系“122”急救车将伤者孙春莲送往县中医院抢救,并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紧急出动,迅速赶赴现场。小车司机已不知去向,现场遗留一辆悬挂号牌为湘N65652的桑塔纳2000型肇事车,车头撞得面目全非。还有车身严重变形的三轮摩托车,以及摩托车司机朱泽胜的尸体和他妻子的两条断腿,在清晨的寒风中显得格外凄凉。民警初步判断,肇事司机已弃车逃逸!

   又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接到案情汇报后,大队领导马上成立了“11·17”逃逸案件侦破专案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交警大队长项晓雁任专案组组长,教导员刘文星任副组长,全程指挥、督导案件查缉侦破工作。

   经公安网上查询湘N65652车牌号,显示该号牌是一辆起亚车型,与现场肇事车辆大众车型明显不符。专案组民警心理明白:该号牌是假的,套用了别人的车牌,从车牌查找线索是行不通的。

   那么,如何去查找本案的肇事嫌疑人呢?


一封邮件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由于案发当时天还没亮,现场没有其它车辆和行人经过,找不到任何目击证人,也没有监控设备,加之车辆号牌是假的,所以,肇事嫌疑人才敢明目张胆地选择逃跑。他在逃避事故责任的同时,也在挑战社会公德,挑战我们公安交警的破案能力!

   现场仅存的当事人就是伤者孙春莲,可是她因伤势太重昏迷不醒,还不知何时能开口说话,况且夜幕笼罩下也未必能提供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案件的突破口在哪里呢?民警们一时陷入了迷茫。

   作为有着几十年交警工作经验的大队长项晓雁没有迷茫,他强调说,“现场,案件突破口在现场!”

   于是民警们认真勘察完现场后,又对湘N65652号套牌车进行了仔细搜查。在后备箱的角落里,凌乱的杂物堆里一封快递邮件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收件人为溆浦大众修理厂张××。

   难道,张××就是“11.17”肇事逃逸案的嫌疑人?


神秘的买车人

   赶到溆浦大众修理厂了解,原来张××曾是该厂的一名修理工,但已离厂近一年了,目前不知去向。专案组民警没有灰心,通过进一步多方打探,终于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修配厂找到了张××,功夫不负有心人。

   据张××交代,湘N65652号桑塔纳2000确实是自己的,但是前几天已经卖给了一个不认识的年轻人,2800元一手交钱一手交车,也没有签订买卖协议,犹如菜市场买菜一样。到哪去寻找买车人?难道到手的线索就这么断了吗?民警们心有不甘。

   经过反复询问卖车过程,一个细节浮出水面。据张××回忆说,成交时对方现金不足,曾离开说去银行取钱,约20分钟后返回。根据这一细节,民警分析那个神秘的买车人就在附近银行取的钱。通过对附近的四家农行、工行、邮政储蓄所、信用联社逐一排查,调取视频资料和银行信息,一个叫李某节的年轻人通过张××指认,他就是神秘的买车人。


辗转他乡寻真凶 
 

   经公安内网查询得知:李某节,男,23岁,本县观音阁人,大学本科,未婚。民警赶到李某节的家里,一把铁将军挂在大门上。村支书说,该户人家早在四、五年前就出去了,户主李某付,好像在怀化打工。

   怀化是个地级市,那么大的地方,找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可是,现场血淋淋的场景在民警脑海里挥之不去,受害方家属悲痛欲绝的目光更让人心颤,强烈的职业责任感让倍感艰辛的专案组民警没有气馁。大队长项晓雁用不容置疑的口气为大家鼓劲:“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犯罪嫌疑人找出来。”

   通过技术手段侦查,得知嫌疑人李某节的父亲在怀化市会同县的一家建筑工地打工,专案组民警立马驱车一百多公里赶赴会同,多方打听终于得到了其联系电话。案件侦破的曙光就在眼前,大家不由得欢欣鼓舞。


一波三澜斗智勇
 

   拨通了李某付的电话,表明身份后,电话里李某付闪烁其词,一会说他不清楚情况,一会又说儿子的事与自己无关。于是专案组民警要求面谈,约好下午五点钟在会同火车站见面。

   约定的时间到了,李某付没有如期而来,电话里称加班,约好八点再见面。可是,八点到了,李某付再次爽约……民警们沉住气,电话里再三做工作申明大义、晓以利害关系后,第三次见面约定在十点。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去。可能是李某付不敢面对现实或是心存侥幸,第三次见面终究流产。但是,李某付的三次失约,坚定了专案组民警的信心:李某付的儿子李某节就是“11.17”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嫌疑人!

   黎明的曙光已刺破了长夜的阴霾……电话里,专案组民警用斩钉截铁的语气最后通牒:“我们已经掌握了你儿子的犯罪证据,就算是跑到天涯海角,我们也要把他擒拿归案。”


投案自首无他路

   汇报领导后,专案组先行回到了溆浦,第二天,请示县局法制大队同意,决定进一步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对肇事嫌疑人李某节实施上网追逃,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收网的时候到了。

   迫于交警大队专案组强大的侦查压力,11月20日中午时分,李某节的家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投案自首,言明李某节在该起事故中也受伤严重,目前正在怀化一家医院住院接受治疗。此时此刻,除了投案自首,李某节已是别无选择。

   专案组民警再度驱车二赴怀化,对李某节进行刑事讯问。李某节如实交代了无证驾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至此,“11.17” 交通肇事致人一死一伤的逃逸案件在溆浦交警大队专案组民警的不懈努力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等待李某节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后  记

   据了解,该起案件中,肇事嫌疑人李某节存在以下几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一是无证驾驶;二是车辆套牌、且无保险;三是驾驶安全设施不全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据李某节交代,该车灯光时亮时灭,事发时灯光突然失明了)。李某节无视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牢实属不该,闯下弥天大祸后竟然还逃之夭夭,难道他就不知道生命的可贵?还是漠视人权、漠视生命?

   战国《孟子▪公孙丑》有云:“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意思是说上天降下的灾害还可以逃避,自己造成的罪孽可就无处可逃了。“11.17”逃逸案的侦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胆敢以身试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稿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肖时高]
[编辑:周晓鹏]

来源:红网溆浦站

作者:肖时高

编辑:网站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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