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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人民调解员】贺闯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来源:红网溆浦站 编辑:网站值班 2014-05-17 15: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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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美人民调解员】贺闯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有人对他耿耿于怀,说他六亲不认;有人对他感激不尽,说他是个好人;有人对他敬佩不已,说他是值得学习的楷模,不服不行。他视名利如浮云,所获名誉大大小小几十个,可在他眼里都是过眼烟云;他视工作为生命,不辞劳苦调解各类纠纷,废寝忘食,连续几日几夜奋战也无怨无悔;他视维护公民权益为追求,竭尽全力维护公民利益,哪怕是解囊相助也在所不惜。

          他就是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卢峰镇司法所所长、综治维稳党支部书记贺闯良。

 

“俯首甘为孺子牛:我钟爱的是调解工作,追求的是维护社会和谐”

       1990年9月,军人出身的贺闯良分配到溆浦县均坪镇司法所工作。2000年从麻阳水办事处司法所调任到卢峰镇司法所,并一直担任司法所所长。14年来,他带领司法所7名工作人员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用情法平息了纷争,以公平赢得了人心,凭无私树立了形象,靠忠诚铸造了和谐。他领导的卢峰镇司法所先后被评为全县“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和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优秀司法所”, 2010年3月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模范司法所”,并奖给所里一部面包车,为所里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他个人也先后数十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个人”、“调解能手”,2005年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2年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自从24年前踏出了调解工作的第一步,每年他都要调解10多起大型意外事故,其它大大小小的民事纠纷更是无从计数。仅今年上半年,他处理的交通事故、打架斗殴、意外伤亡等大型矛盾纠纷事件就有32起,调处成功率98%以上,防止群体性上访19件,预防和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每一起意外事故都非常棘手,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造成当事人不满,产生更多的纠纷,酿成更大的悲剧。每每到此时刻,他都是亲力亲为、不眠不休地去做各方工作,为群众讲法理,晓事理,争取事件和谐解决。2011年5月5日,县城一小学一名学生因先天性癫痫病发作,抢救无效不幸去世,面对一个花季少年的生命无情消逝,每个人都会为之惋惜,更何况是孩子的父母亲呢?小孩的家长认为是学校没有及时抢救而延误了时间,导致小孩的离世,于是把与学校发生纠纷。当时情况极为复杂,他带领司法所的干警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向孩子家长讲法理,控制局面后,他与卢峰镇主管干部舒海生、县教育局领导一同进行协调处理,经过三天三夜的调查取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处理了该事件。

         为了确保社会稳定,他认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的长效机制是非常必要的。2010年,他带领司法所干部不断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全镇39个村(居)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纠纷信息员队伍,构建了镇、村(居)、组三级信息报告的立体网络,形成了卢峰镇矛盾排查不出村,纠纷调处不出镇的工作格局。为了切实提高村(居)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业务水平,贺所多次组织他们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加大对基层调解主任的培训力度,争取做到人人都能独立做好一般的调解工作。

        面对复杂的城乡矛盾,频繁的工农纠纷,他更加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每调处一起纠纷,他总是把政策法制讲在前头,把思想教育抓在前头,把重大问题预防在前头。2005年6月,卢峰镇一位姓张的退休教师因子女不孝,几次流露自杀念头,他知道后,两次登门找张老师调查,三次到单位做其子女的工作,还开了一次久违了的家庭会,召集家庭成员认真学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共同制订了尊老爱幼“十条家规”。通过一番努力,大家的心结解开了,矛盾的家庭又和谐了。事后,他特地请县电视台记者到张老师家里制作了一个“赡养老人正家风”的法制专题教育节目,在全镇巡回宣传了一个多月时间,使10多名失去赡养的老人重获子女孝心,20多个家庭矛盾迎刃而解。近几年来,他先后利用村(居)法制夜校、村民小组法制学习室举办法制学习班387期,参训群众达5万多人次,开展快板、小品、霸王鞭宣传法制知识100多场次,制作法制宣传专题片25个,组织当事人现身说法60余人次,为山镇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

 

“世间名利皆云烟:我看重的是公民权益,恪守的是公平正义”

        贺闯良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4年,获得的荣誉大大小小数十个,还获得过面包车、笔记本电脑之类的物质奖励。因其过人的工作能力和一流的工作业绩,打他主意的人也很多。有位领导就曾动员他去县直机关做法制工作,他不为所动,借口说“自己在基层搞惯了,适应不了机关生活”。也有做老板的朋友邀请他去当助手,承诺年薪10万元,可贺闯良并不眼红:“别急,等我退休了再来吧!”他就是这样,24年如一日地在基层岗位上做着自己的工作,风吹浪打不动摇。在他眼里,这些所谓的名利都是过眼烟云,只有自己的信念才是最重要的。

        在开展工作时,他始终把公民权益放在首位,秉公执法,还每一个人一个公道。在他的身上,我们总是可以看到一种责任感,贺闯良说,正是因为自己的那份责任感,所以他才多年如一日地关心他人疾苦,将心比心去体恤他人,为群众解决各种难题。几年前的一个冬天的傍晚,贺闯良去街道作民情调查,途经西湖口码头时,他发现一个老婆婆想投河自尽,他马上冲上前去,一把扶住老人,询问缘由。原来老人姓彭,是卢峰镇胜利社区居民,今年71岁了,经常遭到丈夫虐待,她实在是无法忍受了,才萌发了轻生的念头。贺闯良了解情况后,不禁火冒三丈:“当今是法制社会,居然还有如此虐待妻子的行为!老人家,明天我带你去法庭,你有苦诉苦,有冤伸冤。”第二天,他将老人带到镇法庭,并主动担任法律代理。见老婆婆经济困难,又为老人提供了400元诉讼费。最后通过法院判决老人离婚,有力地维护了老人的人身权利。近些年来,贺所为弱势群体开展法制援助40多件,自己垫付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近万元,给当事人减少费用2.8万多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元。

       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奋不顾身的正义感。2002年5月1日,正在家里休假的贺闯良,忽然看到住宅河对崖一名男青年连人带衣跳到水里。那天一场暴雨刚过,满江浑浊一片,虽然有人在岸上高呼“救人呀救人呀”,可是迅速围观的上百人没有一人敢下河救人。人命关天!感冒尚未痊愈的贺闯良顾不得那么多了,他迅速下楼,一边脱掉衣服,一边跃入河中,游过50多米浊流后,终于从背面反抓了男青年的手臂,本想就近托上河岸,无奈河岸太陡,他连举三次都未成功,只得拖着男青年弃近求远了。当时,他力气越来越小,浊浪时而把他们压了下去,时而把他们举上来,在生死关头,贺闯良只有一个念头: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要把人救上岸去。几经沉浮,好不容易把男青年救上了岸,挽留了一个年轻的生命。事后,男青年的家人千方百计找到贺闯良,带着厚礼要感谢救命恩人,可是贺闯良却不动声色,甘当无名英雄。

        在贺闯良眼里,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贺闯良重视镇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卢峰镇司法所按照“帮教社会化,安置基地化”的工作新思路落实,采取“回归一个,安置一个,帮教一个,成功一个”的新举措,创新安置帮教活动载体,深入开展“无重新犯罪村街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安置帮教的浓厚氛围。为了安置“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刑释人员,贺所带领干警们密切关注他们的生活,并为他们联系安置基地,让他们有事可做,重拾生活。卢峰镇梁家坡村一位梁姓刑释回家后,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破罐子破摔重走老路。贺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送他到安帮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上班,他不仅通过自学获得了大学本科文凭,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建筑工程师,并且当上了副经理。为了回报社会,他还以收徒弟的方式,负责20多名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使一个个刑释解教人员走上了生活“正路”。


 
“身有‘三气’方能服人:和气、正气、大气——这是我为人处世的原则”

       和贺闯良打过交道的人都会为其为人所折服,因为他身上有一股子大义凛然的正气,这股子正气不是源自于“卢峰镇司法所所长”这个职务,而是他所说的“三气”,即和气、正气、大气,有了这三股气,别人想不服都难。

       他为人和气,在家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在工作中是备受尊敬的好领导、好伙伴。他说,先做人后做事这句话很多人都在说,但是真正能做到的有几人?做好了的又有几人?贺所经常告诫自己,不管面对的是领导,还是群众,都要真诚相待,做到谦和有礼,平易近人。

      在他日记本上的扉页上,有这么一句话:“人民调解员要得民心,必须办事公正,不为权所惧,不为情所迷。”他一直是这么做的。有一次,他爱人的伯父与当地信用社发生一起借贷纠纷,几经调处悬而未决。2004年,他伯父找到老贺,要他为自己“出口气”。他表示必须按原则办事,见此,伯父又找来他岳父试图说服他,硬要他给自己“撑撑腰”。亲情归亲情,原则归原则,他最终秉公处理了此事,也因此而得罪了长辈,伯父逢人便告:“贺闯良六亲不认”。几年来,因为坚持办事公正的原则,他拒赴宴请100多次,拒收礼物50多件,拒收礼金3万多元,还得罪了2位领导,4家企业老板和10多个亲戚朋友。有人说他“不听打招呼”,有人说他“不肯帮忙”,有人说他“没有人情味”。他对此均一笑置之:“这不仅是我的性格使然,同时也是我的职责所在。谁无领导?谁无亲情?谁不要钱花?自古忠孝难两全,为了办事公正,势必会打烂一些缸缸罐罐,冲破一些条条框框。”

       贺闯良为人正直,性格耿直,做事大气,因此也得罪了不少人。也正是因此,他也赢得了更多人的尊敬,其中有百姓,也有自己的同行。县司法局下辖43个司法所,在43个所长中,他是大家公认的大哥。被称为“大哥”,不仅是因为他年近50,更是因为他为人正直,做事正派,不管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严格自律,从来不做违背原则的事情。为了加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局里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并选举制度执行员进行执行,他就是执行员之一。他说大家之所以会选他,是因为大家服他,能把制度执行下去。

       在2009年卢峰镇社区改革中,贺闯良还被任命为民主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负责抓好民主社区的工作。他说这是镇里领导对他的信任,尽管自己身兼数职,但他始终把民主社区的发展放在心上,着手开展“街道办实体”的工作,为街道争取经济发展项目,搞活社区经济,解决了更多人的就业问题,进一步促进了社区和谐。

        2002年以来,他先后8次被溆浦县委、政府表彰,2005年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09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司法所长;2012年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他所在的司法所2010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模范司法所”,2011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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