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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举报电话公告

来源: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编辑:舒薇 2020-12-15 10:44:13

经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领导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疫情举报电话:0475-3329426。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向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

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来源: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编辑:舒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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