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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黑涉恶案件 37人一审获刑

来源: 怀化日报 作者:底健 编辑:网站值班 2019-04-19 08: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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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新闻网讯 4月18日上午,中方县人民法院、鹤城区人民法院、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分别对4 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37 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黑社会头目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200余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旁听。

周某等18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

2007 年左右,被告人周某在广东省珠海市混迹社会,身边逐渐聚集了被告人廖某某、肖某某等湖南省洪江籍社会人员。2011年5 月,被告人周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缓刑,加之其在珠海市所从事经营的地下赌球、博彩的地盘被人瓜分,遂带领被告人廖某某、肖某某一起回到湖南省洪江区,在其周围慢慢聚集了被告人杨某、石某、刘某、金某、饶某、向某、李某、刘某等人,对外以“新街帮”为名号混迹社会。

并授意被告人肖某某在外招收新成员,扩充实力,先后发展被告人彭某某、杨某、唐某、李某某、尹某某、胡某某等人加入,逐步形成了以周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廖某某、肖某某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壮大组织势力及利用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被告人周某还安排组织成员先后引诱20余名在校未成年人加入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自2013 年以来,非法持有管制刀具30 余把,多次以暴力、威胁或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共实施组织犯罪14起、其他违法活动5起,非法获取经济利益20余万元,并造成2人轻伤、1人轻微伤,对当地及周边区域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周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情节严重;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具有殴打情节;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敲诈勒索活动。被告人周某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首要分子,应当按照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中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周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其余17 名被告人分别被中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等附加刑。

余某某等11人聚众斗殴案

梁某某等3 人聚众斗殴案

2016 年开始,被告人余某某、梁某某、黄某某、向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怀化市鹤城区汽车西站附近活动,从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6 年4 月15 日,被告人余某某、梁某某、向某某、黄某某伙同他人在怀化市鹤城区火车站附近的青山网吧地段故意伤害被害人杨某、刘某某、杨某某,并致杨某、刘某某轻微伤。2017 年5 月6 日,被告人余某某、杨某、高某某、梁某某、梁某某伙同40 余人手持砍刀、管杀等作案工具,在怀化市鹤城区坨院办事处西牛村意图聚众斗殴,因未找到对方,上述人员持作案工具敲击路面、砍两旁树木制造声势,逗留半小时左右才离开。2018 年1 月,被告人杨某因被害人李某某解除李某某在怀化市鹤城区汽车西站附近开设的赌场看场子的事而发生矛盾,被害人李某某指挥“康娃”等人在网吧将被告人余某某、杨某打了一顿,余某某、杨某觉得没有面子,故纠集被告人高某某、梁某某、梁某某、黄某某、向某某、丁某某、唐某某、尹某某、向某某、袁某、李某某、杨某某及同案人张某某,手持管杀、木棒等作案工具,在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榆市村被告人李某某家附近,聚众追砍被害人李某某,造成被害人李某某轻伤一级。结合14 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对余某某等11名被告人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对梁某某等3 名被告人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王某某等5人敲诈勒索案

2014 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罗某某、王某经常纠集在一起,有时邀约被告人龙某某、罗某某等人,多次向靖州渠阳镇铺口金麦村的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方强行要求提供砂、石等施工材料,遭拒后,便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到施工现场阻工。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先后对多个项目工程承建人进行威胁、滋扰、纠缠、哄闹,索要钱财,逐渐形成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王某某、罗某某、王某为主实施敲诈勒索三次,金额31000 元;被告人龙某某、罗某某参与其中敲诈勒索一次,金额20000元。被告人罗某某单独实施敲诈勒索一次。被告人王某某等5 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数额较大,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结合这5 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对王某某等5 名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及相应罚金。

“对黑社会头目周霖及其他被告人共18人宣判,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是一件大快民心的好事,也增强了我们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怀化市人大代表唐颖在参加完旁听后说。鹤城区政协委员刘俐兵说,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安居乐业有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今后的经营秩序、经营活动等提供了根本性的安全保障,真正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这次庭审让我感受特别深刻,这次全国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是非常及时、非常好。”鹤城区山下村村支书付刚米表示,回去后一定把山下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本报记者 底健 通讯员 周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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