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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来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黄建华 编辑:网站值班 2012-07-30 13:15:00

 

本网讯(通讯员 黄建华)日前,溆浦县委、县政府出台《2012年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办法》,对全县43个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评,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责任,健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考核办法以百分制的形式,设织织领导、宣传教育、坚守“不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和冒领强农惠农资金”底线、坚守不加重农民负担底线、坚守“不新增村集体债务”底线、事务代理、审计审查、办事公开、群众评议和工作创新十大项,共27小项,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突出了考核的针对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推行责任人管理制度,考评办法规定各乡镇党政一把手是该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第二责任人,示范创建村(居)党支部书记是该村(居)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考核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实地调查,综合考评等方法,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单独评比,并根据考评总得分进行分类排名。乡镇考核分达80分以上的为合格乡镇,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乡镇。对考核分排名前五名且不低于80分的乡镇和示范创建达标乡镇分别进行适当奖励。对示范创建不达标和考核分低于80分的乡镇,其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要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整改方案,由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稿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黄建华]

[编辑:周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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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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