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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祖——请把安全用火牢记心头

来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周生齐 编辑:网站值班 2011-03-29 17:29:00

 

    俗话说“水火无情”。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将至,人们在祭奠亡灵时都要焚烧纸钱和供品,容易引发火灾。县森林防火部门再度发布火灾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清明祭祖,一定要把安全用火牢记心头。

    清明是山林火灾的集中爆发期

    4月5日是24节气中的“清明”。据《月令72候集解》载:“物到此时,皆以洁齐而清明矣”,意思是说自“春分”之后,由于天气继续回暖,降雨增多到处呈现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就连天空也会变得清洁而又明净了。

    而正是这万木吐绿的时节,积蓄了一冬的枯叶残枝,为山林火灾埋下隐患,一些群众对山林防火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祭祀先祖时随意燃烧香烛冥币或烧除坟墓上杂草,从而引发火灾。而坟墓大多处于交通不便、水源缺乏的山上,再加上近年封山育林,林密柴旺,蔓延速度快,给扑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据林业部门专家从3月是森林火灾爆发高危期,而引发火灾的关键因素就是清明祭祖的不正确用火。

    失火毁林后果严重

    清明祭祖本是缅怀亲人、寄托哀思、展现亲情的好事,但是失火毁林,不仅会给他人带来经济财产损失,重则还将面临法律追究。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林木遭受的损失和扑火产生的支出,《国家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

    失火毁林不仅带来经济损失,重则面临牢狱之灾,清明扫墓祭祖安全用火是第一大事。

    专家支招野外安全用火

    清明期间,坟墓在林区的严禁用火,如在荒野的也要格外小心。林业专家就野外用火为你支招:

    1、清明祭祖用火,要有专人看管,用火完毕,马上用水或沙土灭掉火源,防止死灰复燃。

  2、在草木较多的地方,必须用火时,应将周围草木清理干净,保证有两米左右的防火带,以防火星飞溅,引燃草木。

  3、野外风大时切勿用火。如必须用火,可选择避风的沟、坎下面点火,或者在墓碑下,用石头搭好防火墙,再用火。

    4、一旦不慎将草木点燃,要沉着冷静。如取水方便,要迅速用水向起火点喷洒;如果无可用的水源,可就地取沙土或用树枝扑灭火苗。

    5、火势较大时,要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

    文明祭祀  移风易俗

    传统的清明扫墓等祭祀活动要烧香点烛、焚烧纸钱冥币、燃放烟花爆竹,都是与用火有关,极易发生火险。

    革除沿袭了千年的传统落后祭扫方式,与怀念故去的亲人并无冲突。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比点香烛、烧纸钱好多了。提倡文明祭典,以在墓前摆放鲜花、墓区植树等方式表达自己的哀思,这种环保、节俭的扫墓方式文明高雅,值得大力提倡。如果人们能自觉抵制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祭品,就可以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稿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周生齐]

[编辑:雨止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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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网站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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