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舒秀平)7月9日,笔者从溆浦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依法查处节能违法行为,该县建立了节能违法监督举报制度,设立了节能监督举报电话。
社会各界如发现公共机构开“长明灯”、“长流水”严重浪费能源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能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直接反映等形式进行举报。县节能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违犯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稿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舒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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