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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法院把握社情民意“四坚持”

来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荆 钊 李建松 编辑:网站值班 2008-12-09 11:09:00

 

      溆浦法院始终坚持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作为谋划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坚持六项制度畅通获取社情民意渠道,确保牢牢把握社情民意,真正做到深入基层、广纳民意、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收到良好效果。

   第一,坚持“院、庭长接待日”制度,建立合理化解纠纷,妥善解决当事人涉诉问题的长效机制,使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该院“院、庭长接待日”制度近一年,接访群众近千人。实现了院、庭长深入体察院情、案情、民情的目的,对于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审判和执行水平、拓展社会监督渠道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均起到积极作用。
   
    第二,坚持院、庭长大接访和信访值班制度,充分发挥涉诉信访在听取民意、了解民情中的重要作用。该院以“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为工作方针,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工作目的,以“四定一包、责任到人”为工作抓手,不断完善涉诉信访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协调联动机制的效能,使信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坚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公开审理和参加座谈会,不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一方面,保证代表、委员知情权,听取意见和建议,拓展保障人大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积极搭建人民法院与代表、委员的对话平台,拓展把握社情民意,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四,坚持健全人民陪审员和特邀廉政监督员制度。该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认同感方面的积极作用,有针对性地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使其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扬,确保了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该院还邀请十位县人大代表和五位政协委员担任特邀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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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荆 钊 李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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