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溆浦网讯(通讯员 韩兴道)12月5日,溆浦县工商局向某银行溆浦县支行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接受商业贿赂行为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9月10日,溆浦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某银行溆浦县支行非法为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并收取高额手续费回扣,涉嫌收受商业贿赂。接到举报后,该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此案展开了调查。
通过调查证实,某银行溆浦县支行在不具备保险代理资格的情况下,利用发放贷款的便利,先后为5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并按不同的保险产品以13%、15%、20%的提成比例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自2008年元月至10月28日期间,该支行共收取各类保险费7万元,获得手续费21827元。
根据所掌握的大量事实证据,可以认定该支行的行为属非法收受经营者的财物并为其牟取交易机会,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溆浦县工商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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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韩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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